搜索
  • 评论

  • 收藏

  • 微信

    微信扫一扫
  • QQ

  • 微博

  • 定制
    定制属于自己的跨境资讯
    微信扫一扫

多部门联合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

摘要:详情请点击。
文章封面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  

2018年第157号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和《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号)》所附的两批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8年11月20日    


以下为《附件》部分内容,完整版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解锁更多精彩

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微信号:chcecpa

新浪微博:@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卖家之家倡导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未经本站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鉴于第三方在平台发布信息数量庞大,如发现本站文章或其它信息可能存在侵权行为,请将身份、 版权等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询发送邮件至complain@mjzj.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点赞 {{voteAmount}}
参与评论
禁用 提交

家友评论

{{comment.user.nickName}} (楼主)

{{comment.time}} 回复({{comment.childAmount}}) 点赞({{comment.voteUpAmount}}) 点赞({{comment.voteUpAmount}})

{{childComment.user.nickName}} (楼主)

{{childComment.time}} 回复({{childComment.childAmount}}) 点赞({{childComment.voteUpAmount}}) 点赞({{childComment.voteUpAmount}})

还没有人评论~
没有更多了~

查看更多评论

作者头像

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政策发布、新闻宣传

热门服务商 更多 >
意见反馈
回到顶部
{{fullScreenAd.autoCloseSeconds}}秒后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