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卖家朋友过来咨询,有位顾客在收到产品45天左右的时间,要求退回产品,该怎么处理。
而退货的理由也很奇葩:Not Needed。
我们知道,在退货时,买家可以选择的理由很多,Not Needed(不再需要)就是所列原因之一。
这位卖家朋友做的是FBA和FBM相结合的方式,FBM的主要是高货值产品,类似下面的产品。
我们先来看一下亚马逊官方的退货政策:
在亚马逊的政策说明中我可以看到,亚马逊官方的退货期限为30天,时间是从买家收到货物开始计算(部分商品有特殊政策)。
这个30天的期限,包括FBA的产品,也包括自发货的产品。
FBA的产品不必多说,有亚马逊官方客服会处理买家的退货请求,超期的退货是不被允许的。
那么,上面这位卖家遇到的45天的退货请求,显然是已经超出了亚马逊的退货期限。
该卖家在是否同意退货的问题上,存在一定的顾虑,顾虑最大的就是买家是否会因为自己拒绝退货而发起一个AZ。
其实这一点大可不必担心,虽然AZ对于卖家来说是很头疼的事情,但是亚马逊在处理买家发起的AZ时也会全方位的考察证据。
对于上述案例而言,卖家可以准备好包裹签收和return request日期的相关界面进行截图即可。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告诉亚马逊客服,这是一笔超期的退货请求,我之所以不同意退货申请是有自己的理由的。
对于这样证据比较充分的AZ Claims,卖家胜诉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当然,如果卖家能确定该商品完好无损且不影响二次销售,也可以同意卖家的退货申请,而且可以收取一定的restocking fee(重新入库费)。
亚马逊对于restocking fee也有明确的规定:
如上图所示,如果该买家退回的是“in the original”状态的商品,那么卖家可以收取不超过总价20%的restocking fee。
如果买家退回的是存在明显使用痕迹的产品,卖家在选择同意申请时,可以收取最多不超过总价50%的restocking fee。
所以,卖家在收到超期的退货请求时,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形做出选择。
只要自己的理由充分、证据充足,卖家完全可以拒绝这类的无理请求。
该篇文章为卖家之家特约作者“跨境卖家集中营”投稿文章。转载本文不得修改标题及原文,并保留来源以及原文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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