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评论

  • 收藏

  • 微信

    微信扫一扫
  • QQ

  • 微博

  • 定制
    定制属于自己的跨境资讯
    微信扫一扫

国内首部电商法要来了!朋友圈卖面膜要交税了?

小马看跨境电商 2016-12-23 12:35
摘要:digest


本文来源:新华网


网上开店要不要征税?

“刷单”之风如何“刹车”?

微商乱象怎么管?... ...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电商征税如何规定等问题成为首部电商法草案的焦点。


网上开店怎么征税?

  

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交税”几乎是一种潜规则。目前,大型的B2C网站整体比较规范,偷税概率低,但部分B2C、C2C模式的商家仍然不交税。

  

出现不交税问题的核心在于,监管部门并不掌握一些电商平台以及平台上注册企业的相关数据。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谢波峰指出,有关部门从平台根本拿不到网络交易的真实数据,相关政策也就无从谈起。

  

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赵占领说,电商卖家只要存在经营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只不过当前电商中有一些是大学生或者低收入群体创业,国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C2C商家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这个红利期必然要过去的。

  

网店经营者和电商专家建议,电商征税不应该“一刀切”,要区分哪些是经营性行为,哪些是非经营性行为,比如有人偶尔在网上卖自己的产品也要求办工商登记交税就不合适,可以考虑根据交易规模和频次,制定交税标准。



刷单”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由于生意火爆,不少刷单群换了个“马甲”,照样干得“风生水起”。

  

刷单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行业的整体信誉损害极大。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邀请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专门打击网络“炒信”行为。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优势,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目前立法对于刷单行为主要规定的是卖家的法律责任,缺少对刷单产业链上个环节的规范,比如对刷单机构、提供虚假快递或发空单的快递公司缺乏专门规定,建议进一步细化。


阿里巴巴菜鸟网络全自动智慧仓储基地(11月11日摄)。新华社记者 陈君清 摄


禁止电商威胁用户删除差评


草案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


草案还具体列出了六类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草案规定,电商经营主体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1月11日早6时,江苏省太仓市一家企业员工加班加点处理网上订单分拣、包装、发货。新华社发(计海新摄)


电子商务法立法,旨在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草案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到法律作为制度确定下来。


草案分总则、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跨境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个章节九十四条。


■禁止五类不正当经营行为


★擅自使用与他人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知名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公众,导致市场混淆;

★假冒链接、混淆链接等不正当链接;

★攻击或入侵其他经营者的网络系统、恶意访问、拦截、篡改其他经营者的网络店铺,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擅自使用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组织电子标识,引人误解;

★利用服务协议等手段,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期待电商法管住网购乱象

本次立法为整治网购乱象开启了“法门”。遭遇假货、个人信息收集泄露导致被“精准诈骗”、纠纷难解等网购之痛,电子商务法草案对上述乱象如何处理均有明确规定。草案明确了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利用和保护作出规范;对个人信息保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争议解决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尊重市场逻辑、承认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是立法的前提和共识。立法要着眼于妥善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关系,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创造活力,建立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尚处起步阶段,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也期待这部法律将体现前瞻性,符合电商发展趋势兼顾国际通行规范,以更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给我们评论,告诉我们你的观点!

如何投稿:本公众号接收全球跨境电商相关信息,

投稿及商业合作请联系:15921373395@163.com


关于鼎堃跨境电商俱乐部&小马哥 

国际跨境电商领军社团"鼎堃跨境电商俱乐部"是由徐鼎鑫(小马哥)建立起的全球最庞大的跨境电商社交群体,也是唯一一个具有官方认可的民间组织,集聚遍布全球各地的华人电商圈子,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建立起电商与政府部门信息传递的高效通路,旨在打破原有的信息不对称,目前"鼎堃跨境电商俱乐部"成员超越30人,并呈持续增长的趋势。


小马哥担任跨境电商50论坛副秘书长及智库专家2016年鼎堃跨境电商俱乐部荣获由贸促会商业行业分会和中国商会联合颁发的年度领军跨境电商领军社群!

   

莫愁跨境无知己,自有小马来相伴!






卖家之家倡导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未经本站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鉴于第三方在平台发布信息数量庞大,如发现本站文章或其它信息可能存在侵权行为,请将身份、 版权等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询发送邮件至complain@mjzj.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点赞 {{voteAmount}}
参与评论
禁用 提交

家友评论

{{comment.user.nickName}} (楼主)

{{comment.time}} 回复({{comment.childAmount}}) 点赞({{comment.voteUpAmount}}) 点赞({{comment.voteUpAmount}})

{{childComment.user.nickName}} (楼主)

{{childComment.time}} 回复({{childComment.childAmount}}) 点赞({{childComment.voteUpAmount}}) 点赞({{childComment.voteUpAmount}})

还没有人评论~
没有更多了~

查看更多评论

作者头像

小马看跨境电商

在跨境电商圈拥有30万粉丝,为您链接全球跨境电商资源!坚持分享行业干货,为大家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服务,业务范围会涉及到投资、培训、会议、猎头、咨询服务等等,您的转发是我最大动力!

热门服务商 更多 >
意见反馈
回到顶部
{{fullScreenAd.autoCloseSeconds}}秒后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