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岘港市警察局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部门(网络安全部门)表示,他们刚刚将社交网络平台上的 6 家店铺移交给税务机关,这些店铺涉嫌偷漏税,涉案资金达 2230 亿越南盾。
据岘港市警察局网络安全部门介绍,他们在预防和打击网上犯罪和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社交网络平台 Facebook 上有许多账户在打广告,销售时尚用品、化妆品、香水等。 随后他们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店铺销量很大,收入可观,超过 2230 亿越南盾,不过没有正确申报税款。 鉴于此,他们将相关数据推送税务进行查办处理。 根据越南规定,对于个人卖家,年销售额超过 1 亿越南盾的都需申报和缴纳税款,为总销售额的 1.5%。其中,增值税为 1%,个人所得税为 0.5%。 来源:跨境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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