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跨境圈都在讨论一件事情,那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第61号令。
根据该令的内容,目前《欠税公告办法》已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也就是说,从3月1日以后,欠税就要公示,不仅要公示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法人的姓名、身份信息也在公示的范围之内。

在这个消息公布之前,国税局还公布了两组数据,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1、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向中国税务局报送了卖家信息和数据,亚马逊、Temu、eBay、walmart、Tiktok等平台都在其中。
2、今年税局稽查跨境电商欠税的案件数量,同比增长了47%多,目前已经查处了一些典型的跨境偷漏税案例。
据网上公开的信息显示,目前税局已经基本建立了三级的税务稽查闭环系统,先是跨境平台报送的卖家数据,这个会给税局一个初步的数据,然后是海关的出口货值,最后是全球CRS平台的资金流水,这三者之间可以实现数据的互相印证,当有一环出现明显的数据异常时,你可能就要接到税局的电话通知了。
根据这次公布的《欠税公告办法》的内容,欠税的行为包含以下五种:
1、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在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
2、经批准延期缴纳期限已满,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
3、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应补税额,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
4、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
5、纳税人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的行为。
简单概括一下,就是税务核定税额后不缴纳税款、通知你后还不缴纳税款,申请延期届满后不缴纳税款、税务让补税后不补缴税款的行为,都称之为欠税,都会进行公示。
又看了一下公示的范围,简直是‘全方位、无死角’的公示:

1、公司欠税的,会公示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缴税费种、欠税所属期、欠税金额、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欠缴税款滞纳金金额、欠缴日期、公告机关。
2、个体工商户欠税的,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缴税费种、欠税所属期、欠税金额、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欠缴税款滞纳金金额、欠缴日期、公告机关。
根据该公告的说明,税局会每个月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告纳税人欠税情况,根据需要,还会在电子税务局、办税场所、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告纳税人的欠税情况。
而且,以后纳税人的欠税记录将与更多信用信息挂钩,包括个人征信报告、贷款授信额度等,一旦上了欠税公示名单,可能以后的出口退税、融资授信、商务合作等活动全都要被限制,可谓是损失惨重。
目前亚马逊已经向税局报送了上季度的销售数据,这一季的销售数据将在1月底向税局进行报送,大家应该尽快核对平台报送的数据和自主申报数据之间有没有差异,有差异的尽快进行解释或处理。
大家还要多留意税局发来的信息或者提醒,因为该公告规定纳税人有3个工作日的异议权限,并且税局会在收到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欠税数据来源进行核实并通知纳税人结果。
千万不要因为忽视了税局通知,而错过了重要信息。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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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跨境卖家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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