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近年来查处的3起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曝光。此次曝光不仅释放出强化平台经济税收监管、对税收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2018-2019年,“嫲嫲团”网络交易平台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与供应商结算货款时,每笔订单加收的服务费被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伪装成“负债”,少缴增值税等税费297.29万元。推广企业APP时,用个人账户给推广人员发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税472.75万元。此行为使国家税款流失,破坏税收公平秩序,让依法纳税企业处于竞争劣势。2024年1月,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罚款698.93万元,对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罚款910.5万元,案件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2020-2022年,网络货运平台运是滴虚构运输业务链条,伪造合同、购买轨迹信息包装“真实性”虚开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8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411份,价税合计18.55亿元。该行为扰乱税收秩序,使增值税链条断裂,影响税收稳定公平,为上下游企业偷逃税提供机会。2024年3月,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将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移送379户下游企业线索。目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2019-2023年,灵活用工平台辽宁合众易薪虚构服务为他人虚开发票。为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722份,价税合计9.51亿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6份,价税合计0.21亿元。具体操作是把下游企业正式员工包装成灵活用工人员,将工资、分红包装成服务费,套取资金、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影响社保费征缴,损害员工权益。2025年8月,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定性其增值税发票为虚开,移送819户下游企业线索。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次税务部门首次集中曝光平台企业偷漏税案,以真实数据揭示了涉税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法治更趋完善的背景下,合规经营已成为经营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必答题。
来源:跨境电商跨境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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