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0 月起,依据国务院《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 810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 [2025] 第 15 号公告要求,亚马逊正式启动中国卖家相关信息的季度报送工作。2025 年 12 月,平台已向中国卖家推送 2025 年第三季度税务信息报告邮件,并更新帮助页面。
针对卖家在报告接收、数据比对、内容解读等方面的常见疑问,亚马逊全球开店服务号1月15日发布详细说明,助力卖家顺利完成税务合规。

数据差异有因由,比对方法明确
不少卖家反映季度报告数据与卖家平台现有报告存在出入。对此,平台解释核心原因在于两类报告的计算方法与用途不同。季度报告的收入计算以订单配送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基准,涵盖商品销售收入、运费、礼品包装费、折扣、税费及附加费等全部项目;费用统计则包含销售佣金、配送费、仓储费、广告费用、服务订阅月费等多项平台服务费,但不含 DSP 平台的展示视频广告(DVA)服务费用。
针对 FBA 卖家的比对需求,平台提供具体操作路径:通过卖家平台 “报告 - 配送 - 亚马逊配送货件” 模块,按 “精确日期” 逐月生成报告,将各类收入项目全额计入后,依据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节假日及周末使用下一工作日汇率)折算汇总,即可与季度报告收入数据进行核对。
海外税费、汇率规则清晰界定
关于海外税费申报,公告明确欧洲增值税、美国消费税等海外税费均已纳入收入项目统一报送。汇率使用方面,季度报告严格遵循税务总局要求,采用订单开始配送当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收入,这与卖家平台部分报告采用的月度汇率逻辑存在差异,属于正常合规操作。
报告接收问题多渠道解决
针对 “未收到报告邮件” 的普遍咨询,亚马逊说明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向卖家各目的国商城注册邮箱发送报告,未收件卖家需先核查垃圾箱、邮箱容量及预留邮箱地址准确性。平台将于 2026 年 1 月中旬再次统一发送该季度报告,仍未收到的卖家可联系卖家支持服务协助。
若遇到邮件下载地址无效或无数据的情况,卖家无需额外操作,待 1 月中旬重新接收报告即可。此外,多目的国商城销售的卖家需注意,报告发送与卖家记号绑定,同一记号下的多个商城将合并接收报告,需查阅登记邮箱内全部邮件避免遗漏。
此次税务信息报送是平台响应国家税收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亚马逊通过明确规则、细化指引,帮助中国卖家理解合规要求。卖家可通过平台帮助页面或咨询客服获取更多支持,确保税务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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