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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一致 市场监管总局新规6月起实施

电商快讯 22小时前
摘要: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文章封面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开始,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为解决“假地址”问题,明确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同时增设专项标识,让“无堂食”不再遮遮掩掩。

《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这样一来,消费者在下单前就能清晰知晓商家的经营模式中有没有堂食,从而结合自身对餐饮服务的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

还将推行可视化公示,让“加工过程”不再“雾里看花”。《规定》构建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公示体系,倡导外卖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要求外卖平台需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相关标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规定》要求外卖平台为外卖商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相关信息能够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给消费者,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等行为的外卖商家及时进行处置。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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