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法规《Regulation (EU) 2025/40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PPWR”)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并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直接适用。PPWR将逐步取代此前适用的欧盟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Directive 94/62/EC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PPWD”),建立统一的欧盟包装监管框架。该法规的要求预计将从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
“包装”是指任何物品,无论其由何种材料制成,旨在供经济经营者用于盛装、保护、搬运、交付或向另一经济经营者或最终用户展示产品,并可根据其功能、材料和设计以不同的包装形式加以区分,PPWR适用于欧盟市场投放的所有类型包装,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根据PPWR,生产者延伸责任的责任主体为“生产者”(Producer),系指以下任何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不论其采用何种销售方式(包括通过远程合同):
(1)在某成员国设立,并首次在该成员国境内提供运输包装、服务包装或初级生产包装(无论为一次性包装或可重复使用包装);或
(2)在某成员国设立,并首次在该成员国境内提供装在除第(1)点所述运输包装、服务包装或初级生产包装之外的其他包装中的产品;或
(3)在某成员国或第三国设立,并首次在另一成员国境内向最终用户提供运输包装、服务包装或初级生产包装(无论为一次性包装或可重复使用包装);或
(4)在某成员国或第三国设立,并首次在另一成员国境内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装在除第(3)点所述运输包装、服务包装或初级生产包装之外的包装中的产品;或
(5)在某成员国设立,并向最终用户提供带包装产品且该产品在交付前未被拆包,但前提是不存在其他符合第(1)至(4)点定义的生产者。
如您被认定在相关成员国属于 PPWR 项下的包装生产者,则需依照欧盟及成员国关于包装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的要求,完成注册、数据申报及费用缴纳等安排,并在特定情形下履行授权代表要求,具体包括: 1. 注册与加入安排:在您将包装或带包装商品首次投放至某一欧盟国家/地区市场时,应在该国的生产者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如适用,各国登记入口及流程可能随主管机关政策更新而调整);通常也需要与相应生产者责任组织(PRO)签约以完成注册与后续合规。 2. 数据申报:您应向主管机关或相关 PRO 提交包装投放信息。申报内容通常涵盖投放数量、包装材料类别、材料重量,以及包装属性(可重复使用或一次性)等要素,具体口径以各国规则为准。 3. 费用缴纳:您应按申报结果向相应 PRO 或环境主管部门缴纳与包装废弃物收集、分类、回收和处置相关的费用,费率及计费方式一般与材料类别、重量及可能的生态调节规则相关,并以各国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4. 授权代表:如果您不是欧盟生产者或公司注册地点不在销售商品的国家/地区,相关成员国可能要求您指定在该国设立的授权代表以承担或协助履行生产者义务。对于在欧盟以外设立的生产者,该项要求在部分国家/地区属于强制性要求。建议在指定授权代表前,核实目标销售国的具体规定。 以下为部分用于包装 EPR 注册的政府网站及生产者责任组织网站供参考,该内容持续更新中: 除生产者延伸责任外,PPWR 还对包装本身的可持续性设计、可回收性、再生材料含量、可堆肥要求、减量设计、可重复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等作出明确规定。不同的要求可能会有不同的生效日期,请各位卖家持续关注。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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