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Acumen西班牙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待了一批到访的“贵客”,那就是上门抽查的西班牙税务总局工作人员。
Acumen西班牙会计师事务所碰到过两种上门抽查,一种是提交了欧盟税号申请,在审批中的,税务局总局的人会来现场问询检查;另一种是已经获得了欧盟税号,总局会抽查跟进客户的情况,并要求客户提供欧盟发票、销售记录、合作合同。
如下图所示,是税局抽查凭证上要求提供的材料:
1. 欧盟发票:要求提供近10天内,西班牙发往其他欧盟国家或其他欧盟国家发往西班牙的交易发票,以证明在欧盟境内有交易。不能是西班牙发西班牙的,必须是除西班牙以外的其他欧盟国家。也就是说,开票对象不能是西班牙本地个人或商家。
2. 销售记录:一般要求提供今年开始截止目前的全部销售数据。
3. 合作合同:与税代之间的合作合同。(英文版)
以上材料均要求在收到抽查凭证10天内提供并回复税局。
如下图所示是回复税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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